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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世紀是個品牌行銷的時代,


以前的人不會講究牌子,


只要好用好吃價錢實惠就可以,


現在由於網路進步,


所以創業的人增多,


為了建立產品印象度,


大家都會創立品牌的形像。



以前品牌大部分出現在衣服或皮包上,


現在由於團購盛行,


漸漸的連吃的也有品牌。


就像布丁有伊蕾特和銀波;


芋頭捲會想到香帥,


仙草凍會想到瑪露蓮



而說到千層蛋糕就會令人想到阿默。


要多年前阿默還沒造成旋風前,


我曾經吃過一次,


那時對於它的美味驚為天人,


但是因為那時後團購還沒盛行,


因此再也沒機會吃了。



這次因為有大合購所以想說跟一下,


來重新回味一次當初美味的心動,


就算是大合購身為LV級的阿默還是很貴,


小小的一條要價250


但是打開包裝時飄逸而出的蜂蜜與萊姆香,


還沒吃就在嗅覺上湧出小小幸福,



看著側面的千層沒有之前那樣細緻,


也沒有官網標榜的七層,


要知道千層蛋糕的層數,


可是左右著蛋糕口感好壞的因素。


壓抑的內心小小的失望,


切開蛋糕入口品嚐,


一咬下一樣滿口蜂蜜香外加淡淡萊姆味,



甜而不膩很好入口,


但是蛋糕體偏硬不夠濕潤,


所以實在不適合我的口味,


記憶中的阿默比我現在吃到的要濕潤美味多,


難道是我的記憶把它美化了嗎?



面對網路上好評不斷,


我只能說大概是我的嘴巴太刁了,


價錢不代表美味,


相見不如回憶~~~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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