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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雖然是三千金,


但是在我國小三年級時,


卻多了兩個弟弟,


千萬不要誤會我阿爸或阿母,


那是我四叔的雙胞胎兒子,


因為他們在台北工作繁忙,


所以請我阿母幫忙帶小孩。



雖然那並不是我親生的弟弟,


但是我阿母是一位母愛氾濫的女人,


所以真的把他當兒子養,


害我也真的錯覺有一個弟弟。



一直到了5歲也是該回到台北讀幼稚園了,


我堂弟當然不回去,


因為他認為我媽媽才是他媽媽,


所以也是經過一番死拖活拖,


才把他拉離我媽懷抱,


那一陣子我阿母一直很低落。



在那個時候我一直很不諒解我四叔他們,


需要的時候就把孩子丟來,


不需要時又那麼決裂,



一點都沒想到我們也是有感情的,


所以有一陣子他們回台南我都會避開。



直到多年後的今天,
經歷過很多事情後我才明白,


人生有很多時候就算捨不得還是要放手。


就像我堂弟再怎樣疼愛依舊不是親生的,


斬不斷的血緣迫使他一定要回去。



夫妻之間的感情也是一樣,


當一方心變了情淡了,


另一方再怎樣不甘心或捨不得,


最終還是要放手讓她()走。


生命的逝去也是相同的,


我們無法讓生命成為永恒,



因此當親人離開時,


就算在再悲傷再捨不得還是要放手。


人生總是有許多的無奈與捨不得,


但是命運又殘忍的,


讓我們學習放手的堅強~~



如果學會放手是一項重要的人生課題,


那麼我又該如何知道何時是放手的時機,


我想需要學習的是珍惜吧!


珍惜擁有的人事物,


起碼到不能不放手的時候,


就不會有遺憾~~~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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